艰难的一跃 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

Posted by Admin on April 2, 2022

  在美利坚合众国建国后十多年的费城会议上,永载史册的美国宪法终于诞生,美利坚合众国终于从十一个邦的联合体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国家。后者算是一本普及型的心理学读物,以前买过一本《怪诞行为学1》,没看完。这第二部是作者结合自己亲身经历,通过社会实验来窥视我们大众心理中非理性的那一部分,或者说感性的因素,在我们行为活动中所产生的作用。
  在经过独立战争,从英国女王那里获得正式承认之后,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参与起草了《独立宣言》(其中有我们大陆读者所熟知的富兰克林)。后来各邦的政府又凑在一起,为了抵御外敌而简单的联合在一起,出了个《邦联条例》。但这时的美利坚合众国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,它之下的十一个邦各自为政。费城会议上,各邦陆陆续续派出人数不等的代表参会,本来开会伊始并没有决定起草一部宪法。而这些出类拔萃的代表们,却在谋划在这个《邦联条例》的基础上,再上一层楼,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。这本书上,个性迥异的各个代表生动活现,冗长的谈判和会议里,总共前前后后有569次表决,期间好几次“难产”的《联邦宪法》差点流产。
  来自不同邦的代表们私心上都偏向于各自邦的利益和前途,但讨论和决议到后期,还是理性和缜密的思考胜过了私利,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,经过各种纷争最终达成一致。各邦的主权收归为联邦政府所有,并且实行两院制:实行比例制的众议院由公民选举;实行平等制的参议院由各邦选举。南方各邦在宪法实行约二十年时间里还合法的拥有黑人奴隶,而且宪法在各邦的表决通过也带来了一些附加条件,宪法通过之后旋即通过的即为《权利法案》。在《联邦宪法》颁布实施后的二百多年时间里,陆陆续续有27个宪法修正案,使得美国的宪法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,而宪法本身并未改动任何一个字。不像某些国家,建国数十年,多次对国之根本的宪法进行改动。
  “富兰克林说,他承认,对这部宪法的若干部分,他到现在也仍然不能同意,但他没把握说永远不会同意。活了这么大年纪,深知没有人能一贯正确。因此,年纪越大越倾向于怀疑自己的判断,更尊重别人的意见……”
  对美国三权分立的体系和它宪法的来由有了更深的了解,可费城会议并没有解决的问题:黑人奴隶是否应该占据该邦人口以及投票权,这埋下了美国的南北战争的隐患。